服务项目 |
行洪论证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行洪论证,报告书,报告表,统计表,方案,报告,设计,规划,论证,评估,审计,统计,整改,验收 |
面向地区 |
咨询范围 |
立项阶段咨询 |
洪水影响评价的禁止性要求
(一)不符合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及相关区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河流治理规划等规划要求。
(二)不符合洪水调度安排,不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相关防洪应急预案等要求。
(三)不符合建设项目防洪安全等级等与防洪有关的技术标准等要求。
(四)对河流岸线、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刷淤积、行洪排涝等存在不利影响,且采取措施后仍然不能达到防洪要求。
(五)对防洪排涝灌溉工程体系的整体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滞洪区的运用以及防汛抢险等存在不利影响,且采取措施后仍然不能达到防洪要求。
(六)建设项目对洪水的淹没、冲刷等影响以及长期维修养护的措施不能够满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七)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不正确,消除或者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不可行。
(八)不能满足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洪减灾其他规定和要求。
业技术研发中心的申请过程通常涉及多个环节,包括准备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审核推荐、复核确认等步骤。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准备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单位需要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研发中心的组建申请表、申报材料真实性说明等。申报材料需要按照规定格式胶装成一式一份,并报送至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开发区的科技管理部门12。
提交材料: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的科技管理部门后,科技管理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包括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以及必要时组织评审等12。审核结果将对外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点前(如2024年8月9日之前)择优提出推荐名单报市科技局,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
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对县市区或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的研发中心推荐名单进行随机抽查复核。经过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发文正式备案12。
政策支持:在某些地区,如芜湖市,对研发中心的申报还提供了政策支持,如在市科技项目中开设研发平台专项,针对研发中心进行择优支持,并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研发中心给予政策支持2。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市技术研发中心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衔接工作。同时,各申报单位要认真领会《管理办法》精神,据实提供或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
通过上述流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申请得以完成,并可能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认可。
科技型企业申请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的流程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要求:
注册登记:企业需要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政务服务平台,点击“服务事项”,进入界面后,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非申请的用户直接使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申请的用户,需先点击“立即注册账号”,选择“单位用户(法人)注册”完善单位法人信息,完成注册。
自主评价: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条件要求:
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直通车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近五年内获得过科技奖励;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信息填报:注册成功并完成实名认证的企业可进入“评价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
通过上述步骤和要求,企业可以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请过程。